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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全管理(培训安全管理与监督课件)

2024-04-22 17116 0 评论 企业运营


  

本文目录

  

  1. 安全培训内容有哪些
  2. 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3.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一、安全培训内容有哪些

安全培训内容有:管理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教育。每个方面对应的培训内容大致如下: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5)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1、首先,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只有掌握了这些内容,才能进一步提高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头脑中安全这根弦,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2、其次,安全培训教育是使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在企业现代化大生产工作中,需要每一位员工学习掌握生产知识,安全知识,只有掌握了生产过程的各种知识,特别是掌握了安全知识,才能够在具体生产岗位操作时得心应手,如鱼得水,减少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1、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管理人员需要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安全标准和规范。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企业安全生产具有指导意义,管理人员需要深入了解并掌握,以便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3、管理人员需要了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管理人员需要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加强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以便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4、管理人员需要了解企业的危险源和风险点,能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管理人员需要掌握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技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管理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技能,包括急救知识、消防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管理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以便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6、管理人员需要了解和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包括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安全奖惩、安全文明等方面的内容。管理人员需要带头宣传和推广安全文化,树立企业安全文化的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文化素质。

  

7、以上是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同时,为了确保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质量,企业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讲座、培训班、考试等形式,以便更好地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统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2、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督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察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5、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第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四个等级。

  

6、一级、二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局审批、颁发;三级、四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三级、四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第六条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以下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取得二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二级以下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7、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市(地)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8、取得四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第七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一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9、(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10、(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11、(四)有1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8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且经国家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12、(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10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以上;

  

13、(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二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4、(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80万元以上;

  

15、(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16、(四)有10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国家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17、(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8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20平方米以上;

  

18、(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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